Thursday, June 21, 2012

可能五年之后我才会慢慢红起来

没有钱买聪明的手机,没有钱买厉害的电脑,没有钱挥霍我的胡思乱想,时机未到呀。现在没有特别羡慕从事什么工作的人,但偶尔会觉得家财万贯的人很幸福,可能会有一点寂寞,但至少钱可以解决的问题都得以解决。有时候我真想把头发留长,以前不是说要留到乳头处么,但又觉得还是安分地顶个冬菇头吧,发量这么少,拜托。每天若有时间思考,我想的都是下一步我要在自己的身上刺什么图。我喜欢的图顶多像我的手掌这么大吧,我喜欢很多的小图凑在一起,感觉很热闹却不虚张声势。现在身上的刺青彼此距离甚远,总有一天大家会相逢不恨晚。读过佩蒂史密斯的《只是孩子》,我会更肯定自己坚持做一件事情的决心是很棒的。可能哪一天我会成为Legend :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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